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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113年資安場域實證推動(POC)計畫即日起受理申請

公告|2024/08/06

一、 計畫目標
為培植臺灣資安產業發展整合型資安解決方案,SECPAAS資安整合服務平台持續推動資安場域實證服務,透過計畫資源挹注,協助自主研發之資安產品/服務方案,實際導入各領域之場域進行實證,以提升方案商品化程度,同時促進資安廠商結合台灣優勢產業的特有知識(domain know-how),淬鍊出具國際競爭優勢之資安解決方案。
二、 輔導範圍
因應計畫目標,並綜整產業趨勢與政府推動重點,本計畫將輔導提案廠商於至少1個場域進行資安方案實證。
(一) 申請對象
已於SECPAAS完成產品/服務上架之資安廠商,若為多家聯合執行由一家代表申請。
(二) 申請主題
發展創新資安技術,並於公私部門場域進行產品試煉應用實證。建議技術方向:深化AI技術以強化資安防護、軟硬體整合資安產品、資安功能加值資通訊產品、安控及物聯網資安系統資安防護。
(三) 申請經費規模
全案申請經費以新台幣160萬元(含稅)為上限,且無比例限制。
三、 審查重點及配分比
(一) 申請方案之創新程度(10%): 即實證方案的技術是否具有創新性,或導入應用規劃具有創新性。
(二) 申請方案能解決產業痛點且具競爭潛力(30%):即實證方案內容是否適用於各產業資安痛點,具備未來發展潛力。
(三) 申請方案具國際拓銷潛力(25%):即實證方案內容或本次場域實證案例,是否有助於申請方未來國際拓銷。
(四) 申請方自身資安能量及實證方案資安規劃(15%):即申請公司本身是否有一定的資安防護能量,及所提出方案的安全程度。
(五) 申請方案對於目標場域或產品加值效果(20%):即實證方案內容對於場域主的內部環境或產品資安提升的程度。
四、 審核通過之權利義務
(一) 企業須配合計畫參與計畫工作會議,並進行簡報及確認執行規格,落實執行項目檢視後,始啟動專案。
(二) 企業應配合主辦單位對計畫執行成效之評估提供相關資料。
(三) 企業須參與主辦單位辦理之成果展示、推廣等各項宣傳活動。
(四) 企業應配合計畫公開執行成果,作為示範案例。
(五) 企業於計畫執行期間及計畫結束後3年內,須配合主辦單位對計畫執行成效追蹤。
五、 計畫時程
申請計畫總期程自申請日起,最晚至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。
六、 申請方式
於SECPAAS資安整合服務平台進行線上申請(網址:https://secpaas.org.tw/)。公告受理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3年8月26日(一)下午17時截止。提案時即須備妥實證場域主合作意向書,並於內容載明,場域主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實證場域審查及訪視。
(一) 點擊「合作夥伴」。
(二) 加入資安整合服務平台會員並登入。
(三) 點擊「申請資安場域實證」下載申請書格式。
(四) 完成申請書填寫、備齊相關佐證資料與用印後,轉為PDF檔上傳。
(五) 承辦單位初步確認上傳文件內容後,請將申請書及相關佐證資料正本寄回工作小組(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53館104室蘇汝圓小姐收) 
七、 審查流程
(一) 書面審:邀請委員於線上系統進行書面審查,依書審結果決定前5名廠商參與會議審,並需事先提供會議簡報。
(二) 會議審:邀請書面審查排序前5名提案廠商參與會議審查,報告提案內容。
(三) 結果通知:依據會議審決議,透過申請系統通知申請廠商審查結果。
八、 其他注意事項
(一) 本公告未盡事宜,應依申請須知及其他相關計畫規定辦理。
(二) 申請應備資料應包含資安場域實證推動(POC)申請書(包含:場域主合作意向書、國產資格聲明書、個資同意書、 利衝法揭露表、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、外資持股比例聲明書、個資檔案安全維護切結書、相關實績證明文件)。
(三) 計畫執行期間,本署委託之機構得對執行計畫之全體企業進行查證作業,申請企業應負責彙整其他各執行企業之資料。
(四) 全體參與企業於計畫結束後均應配合本署計畫成果展示宣導活動,並協助提供成果運用、投資金額、創造產值等計畫成效資料。
(五)本案聯絡人:蘇小姐 03-5916317,juyuansu@itri.org.tw